機動車環保召回管理規定意見征求表(機動車環保召回管理規定意見征求表)

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日前,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及各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機動車環保召回管理規定意見征求表(機動車環保召回管理規定意見征求表)

“本部門規章是保障《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實施,建立機動車環保召回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和具體措施的配套規章。

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輕舞在接受《中國汽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環保召回有望告別無法無天。

建立機動車環保召回制度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保護環境的一項切實措施,不僅在我國,而且在國際上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2014年5月,大眾汽車“排放門”的“雷霆”被引爆。2015年9月,美國政府對大眾開出巨額罰單,“排放門”事件震驚世界。截至目前,已有數千萬輛汽車被召回,耗資數百億美元以上,余波仍未平息。

2015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國家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召回制度。

生產、進口企業明知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的大氣污染物超標,屬于設計生產缺陷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環保耐久性要求的,應當召回;未召回,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召回。

經過近四年的大量研究、起草、征求意見和多次修改,《征求意見稿》終于發布了。“沒有這一明確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第58條就無法實施。因此,通過征求意見,

制定本部門的條例,可以使機動車監管體系更加完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輕舞認為。

明確各方的責任

本《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機動車環保召回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相關責任,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和處罰。《中國汽車報》記者要點如下:

01汽車產品環境缺陷的定義——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族)的汽車產品由于設計、制造、鑒定等原因,不符合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相關要求或者規定的環保耐久性要求的。

召回主體——家生產和進口企業(統稱生產者)。

03主管部門及監管職責——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總局要建立機動車環保召回信息系統(簡稱信息系統)和監督管理平臺,并與生態環境部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市場監管司負責收集、核實環境缺陷相關信息,并逐級上報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負責收集和分析機動車環保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相關維修信息和投訴舉報信息,并逐級上報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專家咨詢機制,定期組織咨詢,分析處理機動車可能存在的環境缺陷信息。

建立機動車環保質量保證的備案和報告制度。

生產者應當記錄和報告環境保護和質量保證信息;歸檔環保相關的法律訴訟、仲裁、召回、維修等信息;建立健全機動車信息追溯管理系統,相關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缺陷的調查和識別。

機動車環境缺陷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社會影響較大的,市場監管總局可以會同生態環境部組織技術機構進行直接調查。兩部門可在必要時向社會發布風險預警信息。

06召回實施程序。

經確認機動車存在環保缺陷的,生產者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并實施召回。

自確認機動車存在環境缺陷或者被責令召回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備案;自立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發布召回信息,

并在30個工作日內以有效方式通知業主;自實施召回之日起,每三個月向兩部門提交一份召回定期報告;召回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提交召回總結報告。

同時,第二十二條規定,生產者認為其機動車產品不存在環境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市場監管總局提出書面異議,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07法律責任。

市場監管部門根據不同情況,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征求意見稿》第三十七條提出,經營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停止銷售或者交付環保召回汽車產品,隱瞞有關情況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第四十條的規定指出,召回生產者并不免除其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根據其他法律法規已經承擔相應責任的,不免除召回責任。

《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對第40條的解釋

細節有待商榷。

《征求意見稿》作為機動車環保管理的重要政策法規,需要行業的建議和意見。

輕舞對《征求意見稿》第3條提出的環境缺陷的定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大氣污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的環境召回,針對的是存在設計和生產缺陷或者不符合環境耐久性要求的排放超標車輛。

過度排放應該是先決條件。在車輛排放超標的情況下,如果超標排放是由于設計和生產上的缺陷造成的,或者不符合環境耐久性的要求,就會涉及到環保召回。如果沒有超標排放,就不是環保召回,而是缺陷產品召回。所以,

《征求意見稿》作為環保召回法規,并不是以超標排放為前提的,值得進一步考慮,也不符合大氣法的相關規定。第11條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會同生態環境部建立機動車環保質量保障備案報告制度。生產者應當通過信息系統記錄和報告相關的環境保護和質量保證信息。

包括保修零件的名稱和保修期信息;保修零件異常索賠信息;異常索賠保修零件故障原因分析報告。還指出,本規定所稱的非正常索賠,是指在同一型號或者批次的機動車上,保修零件年度索賠超過一定數量的情形。

輕舞認為,這一條實際上規定了建立機動車生產企業環保質量保證備案和報告制度。首先要明確的是“有質量保證的零件”指的是什么。如果沒有限制,“保質件”的范圍就很廣了。其次,

“本規定所稱非正常索賠,是指在同一型號或批次的機動車上,保修零件年度索賠超過一定數量的情形”。這個不具有可操作性,希望說清楚。

目前按照規定,征求意見截止到8月19日,意見可通過相關部門和地方反饋給市場監管總局和生態環境部。主管部門透露,下一步將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完善,爭取盡快出臺正式規定。

關鍵詞:機動車環保召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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