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8日宣布繼續實施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金購買一輛國產汽車自用,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8日宣布繼續實施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回國任職的留學人員,用現金購買一輛國產自用汽車和長期定居中國的專家進口一輛自用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對指定廠家生產的用于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指揮、巡查、調度、報汛(警)和聯絡的帶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購買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買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母親健康快車”項目中的移動醫療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北京2022年冬季奧運會和冬季殘奧會組委會新購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原現役公安部隊和原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改制后換發當地機動車號牌(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車輛除外),一次性免征車輛購置稅。(趙建華)
關鍵詞:兩部門車輛購置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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