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搖號條件(廣州深圳搖號條件)

6月2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均發(fā)布公告,確認增加汽車增量指標額度。其中,廣州將增加10萬個增量指標的額度;深圳在6月2日,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均發(fā)布公告,確認增加汽車增量指標額度。其中,廣州將增加10萬個增量指標的額度;深圳在原有8萬個調控目標的基礎上,增加了4萬個增量指標的額度。

廣州深圳搖號條件(廣州深圳搖號條件)

廣州市交通局通知

廣州《關于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的內容如下: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額度。增加的額度原則上與普通小汽車競價指標和節(jié)能小汽車搖號指標按照1: 1的比例分配。

由指標管理機構按月組織實施。每月增加的額度可由指標管理機構根據(jù)指標分配執(zhí)行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單位指標和個人指標的分配比例與現(xiàn)行調控政策中單位和個人增量指標的分配比例一致。

即單位和個人分別占增加分配額度的10%和90%。

深圳市交通局通知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我市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的內容如下:2019年6月起,在原有每年8萬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控制目標的基礎上,2019-2020年每年新增4萬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個人指標占比88%)。

企業(yè)指標占12%),其中搖號分配1萬個,競價分配3萬個。2019年新增的4萬個指標按月分配至2019年6-12月。

2020年新增的4萬個指標將按月分配到當年的12個月;在我市使用新車指標注冊汽車時,汽車必須達到國標準;新增的4萬輛汽車指標按照《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管理。

關鍵詞:廣州深圳車牌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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