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7:00至9:00和16:00至19:00允許正常通行。新規定將于2月22日起實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近日發布通知稱,為切實緩解首都非核心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牌照小微客車實施限制。天津交通管理措施調整。
2018年2月22日起,北京牌照小微客車不受天津市外地牌照機動車早晚高峰交通限制,即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7:00起每天9:00至16:00 19:00至19:00,天津市外環線(不含)內道路也可正常通行。同時,還應當遵守天津市其他機動車交通限制的相關規定。
據天津市公安局官網消息,2013年,天津市有關部門“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交通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據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美麗天津建設綱要》的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實施機動車車輛通行限制和交通管理措施。”根據2013年12月15日發布的《天津市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交通限制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每年7:00至9:00、16:00至19:00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的一天,禁止外地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的道路上行駛。
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天津網友在網上評論說,他的車掛的是北京牌照。 “今年節前工作日回家,只能在晚高峰時把車停在外環路外,等到高峰結束后才進去。在城里過完節回家就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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