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4月13日電(記者郭啟宇)記者13日從浙江省發改委獲悉,根據《浙江省促進汽車消費的若干意見(2020-2022年)》(以下簡稱據《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意見》),浙江提出,到2020年底,浙江城市建成區公共區域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輛以上%。到2022年底,城市建成區除應急保障車輛外的所有公共交通車輛均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各地將對新能源客車、燃料電池汽車給予購置補貼。
為增強汽車消費市場活力、暢通資源循環利用,《意見》提出加快老舊高排放汽車淘汰更新、釋放城鄉汽車消費潛力、大力促進汽車消費升級等措施。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規范二手車流通,擴大出口。
比如,在車輛淘汰更新方面,浙江提出,到2020年底,環衛、郵政快遞等領域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淘汰率達到25%以上。到2022年底,上述車輛淘汰率將達到50%以上。同時,對現有燃油車更新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的,優先發放通行證。
為促進汽車消費,浙江政府部門還將提供多種財政支持,包括“以舊換新”、“汽車下鄉”等財政補貼。例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公共領域報廢舊車和二手車自愿提前淘汰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鼓勵各地研究“汽車下鄉”補貼政策,引導農村居民利用報廢三輪車補貼購買汽車。
此外,《意見》提出,到2021年底,累計淘汰30%以上國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運營柴油卡車。對運營提前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省財政每輛給予1萬元。元補貼。
在二手車流通方面,浙江鼓勵擴大二手車出口市場。據了解,按照報關一體化系統的要求,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出口報關地點和出境口岸,建立便捷的通關通道。 (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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